展示時代特色,優(yōu)化傳媒形象!蒼溪縣廣播電視臺現面向社會,公開有獎征集“蒼溪電視臺頻道新臺標”設計圖案。蒼溪電視臺臺標不僅是媒體的形象標識,也是蒼溪傳媒形象的藝術體現。熱誠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集思廣益、博采眾長,設計出廣大人民群眾喜愛和認同的新臺標。
一、設計要求:
1、臺標圖案構思新穎、個性鮮明、寓意深刻,充分體現出電視傳媒精神風貌和蒼溪獨特的地域歷史文化內涵;
2、符合電視視覺效果,表現形式不限。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具有現代設計理念和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應適用于電視屏幕、采訪轉播設備、宣傳場地、印刷品、徽章以及電視衍生品等標識宣傳;
3、設計作品必須原創(chuàng),杜絕抄襲,不違背《憲法》、著作權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嚴禁侵犯知識產權,避免商標異義。
二、投稿要求:
1、來稿手工繪制、電腦制作、電子圖片不限。
2、稿件整潔清晰、色彩鮮明。
3、設計圖案規(guī)格統(tǒng)一為10cm×10cm,可以A4紙繪制或打印。
4、來稿應另附設計理念及創(chuàng)意說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5、征稿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
三、作品投遞:
1、稿件可采用郵寄或電子郵件,應征作品請寄往蒼溪縣廣播電視臺總編室收。
郵編:628400
聯系人:李國忠
聯系電話: 13981276615
電子郵箱: 798918340@qq.com
2、來信請在信封封面或郵件主題注明“臺標征集稿件”字樣。
四、評選及獎勵辦法:
1、蒼溪縣廣播電視臺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對作品進行評審,確定中獎作品,并向社會公布。
2、設計圖案一經采用,將正式通知作者,其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蒼溪電視臺,創(chuàng)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發(fā)表、使用。
3、對選中臺標將一次性付給10000元稿酬,個人調節(jié)稅由獲得者承擔。
五、法律聲明
1.參評作品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擔后果。
2、參評作品一律不退,未選中作品作者可自行處理。
3、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歸蒼溪電視臺所有。
4、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蒼溪縣廣播電視臺。
蒼溪縣廣播電視臺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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