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報亭是由市委、市政府批準,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與華影時代(北京)國際文投公司共同承建的集報刊圖書銷售與智能信息服務于一體的文化惠民工程。現特面向社會征集標識,具體征集規(guī)則公告如下:
一、 征集內容
長江報亭標識
二、 應征資格
具有專業(yè)設計水準的個人和機構均可參加。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工作人員和擔任評審工作的專家除外。
三、 征集時間
2015年1月30日北京時間17時整截止。(應征作品若以特快專遞送達,時間以當日郵戳為準,征集截止時間后,送達作品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要求
1、標識集合長江報亭中英文相關文字符號與圖案。
2、圖案要以抽象性元素為主,簡潔、醒目、大氣。體現長江報亭以報刊圖書傳統媒體與現代信息網絡相融的內涵理念。
3、應征者可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并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
4、應征作品設計風格不限,但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稿件要求
1、必須是彩色原稿,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2、標識應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類廣告、宣傳品及辦公用品的印刷。
3、紙質稿件用A4紙打印,不須裝裱。
六、作品提交
1、應征作品應同時提交紙質稿件和電子稿件。
2、應征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征集作品時一并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手寫無效)
(1)應征人簡介(包括獲獎情況)、作品創(chuàng)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應征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3、應征作品可通過特快專遞或當面遞交兩種方式提交。應征者提交文件請自行密封,包裝表面請注明“長江報亭標識征集”。
通訊地址:武漢市江岸區(qū)高雄路153號703室,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網點公司。
聯系人:楊華 郵編:430010
聯系電話:85778463 18672955833
以上為本次征集活動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無效。來件因延誤、丟失、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等其他非征集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評選方法
1、由征集方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和華影時代(北京)國際文投公司組織相關專家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評選,確定1款最佳作品及3款優(yōu)秀作品,并與創(chuàng)作者簽定《著作權轉讓協議》。
2、征集方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決定長江報亭形象標識的著作權及最終權利。
3、評選最終結果將通過《長江日報》《武漢晚報》《武漢晨報》公布。
八、獎勵辦法
1、對評選為長江報亭標識方案的最佳作品支付著作權轉讓費人民幣5000元(稅后)。
2、對評選為長江報亭標識方案的優(yōu)秀作品支付著作權轉讓費人民幣2000元。
3、應征單位及個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應征人自理。
九、 作品處置
所有應征作品方案概不退還,創(chuàng)作者請自留底稿。
十、 知識產權
應征者保證所設計的作品為原創(chuàng),為第一次發(fā)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由應征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獲得最佳作品及優(yōu)秀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征集方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所有。征集方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有權對成為“標識”的設計及其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其他單位使用知識產權歸屬征集方的設計及其作品,必須經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一、 其他說明
征集方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對本公告、附件及其補充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本規(guī)則未盡事宜,由征集方另行制定補充規(guī)則。
長江日報報業(yè)集團
華影時代(北京)國際文投公司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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