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寧波市人民政府主辦、寧波市體育局承辦的寧波市第十七屆運動會將于2015年舉行。為充分展示寧波市體育事業(yè)發(fā)展成果,增強全民健身意識,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寧波市第十七屆運動會會徽、吉祥物”。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主題鮮明、寓意貼切,具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設計語言具有象征意義。
2.作品能夠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3.作品設計內容包括名稱、意圖、顏色、寓意說明。
4.吉祥物設計作品應有正面圖、左右側面圖及背面圖,設計形象可以是動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命名恰當、簡潔。
5. 應征作品風格、形式不限,但必須是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
6.應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
7.應征作品設計稿件為A4彩色稿(電腦繪制,最多不超過4色)和文字說明2份、電子稿(JPEG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1份。
二、征集時間
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2月5日截止。
三、獎勵辦法
應征作品經(jīng)專家組評選后,報寧波市第十七屆運動會組委會審定。獲獎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納稅。
1.一等獎各1件,即作為本屆市運會特定標志性作品。頒發(fā)獎金5000元和榮譽證書。
2.二等獎各2件,頒發(fā)獎金2000元和榮譽證書。
3.入圍獎各3件,頒發(fā)獎金500元和榮譽證書。
四、投稿方法
1.應征作品于2015年2月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準,注寧波市第十七屆運動會徽、吉祥物征集)至寧波市體育局法規(guī)產(chǎn)業(yè)處,電子稿直接發(fā)送至Liuchang1898@tom.com;作品可以以個人名義或團體名義提交,須注明姓名、單位、通訊地址及郵編、電話、郵箱,并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 所有應征作品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3. 作品一經(jīng)采用,其版權、使用權、修改權歸寧波市第十七屆運動會籌委會所有。
4.作品提交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或發(fā)生的損毀、丟失情況,責任由應征人自行承擔。
五、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寧波市寧穿路2001號;郵編:315040
聯(lián)系單位:寧波市體育局法規(guī)產(chǎn)業(yè)處
聯(lián)系電話:0574-55008913;傳真:0574-87276890
電子郵箱:Liuchang1898@tom.com
評獎結束后,將于2015年3月初在寧波體育局網(wǎng)站(www.nbty.gov.cn)和相關媒體上公布獲獎名單及獲獎的會徽、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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