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是深圳唯一一家集孤殘兒童養(yǎng)育、養(yǎng)老、收養(yǎng)對象康復治療、社區(qū)居民基本醫(yī)療等服務于一體的市級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一是對深圳市除寶安、龍崗兩區(qū)的棄嬰、孤殘兒童實行撫養(yǎng)、治療、教育綜合性管理服務;二是安置市內部分孤寡老人,并接收部分家庭無力照管老人,向他們提供生活護理、康復醫(yī)療和康樂活動服務;三是以中心為基地,開展對兒童和老人的康復醫(yī)療、護理技能、心理學和特殊教育的研究,并與國內外的福利機構和社會工作者進行交流活動。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新址預計于今年底啟用,中心軟、硬件設施將大幅度升級。為打造一個先進的示范型福利機構,向社會展示具有特區(qū)特色福利機構的良好形象,現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標識設計作品(logo),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設計要求
1、標識設計要彰顯深圳特區(qū)的福利機構特色,體現“以人為本、尊老愛幼、幼有所養(yǎng)、老有所依,一切為了孩子和老人”的理念。
2、標識設計應通過電腦制作,要溫馨、有愛,造型美觀簡潔,特征明顯,視覺形象鮮明,具有較強的表現力,在放大、縮小等不同情形下,圖案視覺效果皆佳,可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等多方面的宣傳。
3、標識設計不能與其它標識近似或雷同,不能違背有關國家、民族或風俗習慣禁忌。
三、參賽方式
1、應征作品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每一份應征作品包括《設計稿》和《設計說明》,設計稿件以jpg或bmp格式提供圖片文件,創(chuàng)作者姓名、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體現在《設計說明》中。
2、應征作品書面材料請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提交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福利中心電子郵箱地址:flzx@szmz.sz.gov.cn
四、獎項設置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將組織專家對應征作品進行審定。logo標識的評選設置入圍獎4名,各獎1000元(含稅);優(yōu)秀獎1名,獎金5000元(含稅)。
入圍獎、優(yōu)秀獎獲獎者均需提供合法的發(fā)票來主辦單位領取以上獎金(含稅)。
五、有關說明
1、作品人數不限,多人合作視為單位設計,但必須為投稿單位或個人原創(chuàng)并未曾發(fā)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利,如涉及版權糾紛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負責,我中心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
2、獲獎作品(含入圍獎、優(yōu)秀獎)將根據我國《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和投稿人的承諾,其著作權歸我中心所有,我中心擁有該作品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fā)布權等,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3、凡參加征集活動的投稿人均視同認可本聲明內容,我中心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先生、羅先生;電話:83311126
竭誠歡迎社會各界熱心人士踴躍參與本活動,充分發(fā)揮您的聰明才智,以優(yōu)秀的作品為深圳市社會福利事業(yè)的發(fā)展作出貢獻。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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