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是指在社會服務與管理領域,遵循專業(yè)倫理規(guī)范,綜合運用專業(yè)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qū),整合社會資源,協(xié)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fā)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yè)活動。社會工作標識作為一種圖形符號,是社會工作行業(yè)形象的集中體現(xiàn),是社會工作品牌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方便廣大居民識別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服務場所,增強社會工作的認知度、認同度和接納度,擴大社會工作社會影響力,民政部決定開展“中國社會工作”主題標識征集活動。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設計要求
1. 主題鮮明、寓意深刻。應征作品應充分體現(xiàn)以人為本、助人自助的社會工作專業(yè)理念,體現(xiàn)甘于奉獻、扎根基層、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yè)精神,體現(xiàn)助力扶貧濟困、調適社會關系、修復社會功能、舒緩社會矛盾、促進社會融合、增進社會福祉的社會工作專業(yè)功能,符合中國特色專業(yè)社會工作發(fā)展要求,具有明確的象征意義。
2. 構思新穎、端莊大方。應征作品應為圖案或字母的結合體,形式端正莊重,色彩搭配適宜,結構簡潔明快,符合大眾審美和認知要求,具有較強親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確標示,便于識別記憶,宜于宣傳推廣。
3. 簡明易用、適用性強。應征作品在表現(xiàn)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于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chuàng)作要求,滿足各種材質制作需求,適合社會工作者佩戴,適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服務場所長期懸掛,適合在開展各類社會工作服務和活動中印制使用。
二、應征作品提交要求
1.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國內外公開進行,凡具有一定設計能力或相關設計經驗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投稿。每位應征者可提交多份應征作品。
2. 應征作品需同時提交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應征作品紙質版本(1份)和電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內應征作品創(chuàng)意構思文字說明(報名表可在民政部官方網站下載),其紙質版本應打印或繪制在A4規(guī)格的紙上,電子版本應為矢量圖,存儲為JPEG格式。提交的紙質版本和電子版本作品均要求為彩色圖案,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3. 應征作品報名表和紙質版本請通過EMS郵寄指定地址,電子版本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4. 本次征集活動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15日,以紙質版本的收件郵戳為準,寄出時請注明“中國社會工作標識征集”字樣。
三、評選辦法
1. 應征作品經初步篩選后,將在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中華社會工作網(www.chinasocialwork.gov.cn)、中國社會報等媒體上公布,通過網絡投票方式聽取社會意見,選出應征優(yōu)秀作品。
2. 民政部成立由各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群眾投票選出的優(yōu)秀作品進行評審,評選出入圍作品和采用作品。
3. 對采用作品給予10000元獎勵,對入圍作品各給予3000元獎勵。采用作品和入圍作品的作者均將獲得榮譽證書。
四、活動聲明
1. 應征作品一經采用,其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民政部所有,民政部有權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完善。
2. 應征作品不能與其他標識近似和雷同。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侵權作品一經發(fā)現(xiàn)將被取消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3. 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4.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民政部。
五、投稿方式
聯(lián) 系 人:中國社會工作學會 王穎 王新新
電 話:010-65285636(兼?zhèn)髡妫?/span>
郵 箱:cswa2015@126.com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王府井大街99號世紀大廈A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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