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世界文化遺產地”老司城遺址公園開門迎賓,正式對外試運營。今日,記者從老司城遺址管理處獲悉,隨著景區(qū)的正式對外開放,“老司城宣傳語及logo標志征集活動”也將正式啟動!具體活動公告如下:
老司城宣傳語有獎征集活動
一、征集內容
老司城宣傳語
二、征集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以電子郵件發(fā)出時間)。
三、征集要求
1、旅游形象宣傳語要求充分彰顯老司城特色及文化內涵,主題鮮明,內容精煉,簡明易記,朗朗上口,具有較強的感染力、親和力和宣傳推介效果。比如:七彩云南、旅游天堂;桂林山水甲天下;問道青城山。
2、中文,字數(shù)一般控制在l0個以內。
3、作者需對所提交作品作出詳實的闡釋,說明其具體含義或寓意(嚴禁抄襲),說明材料不少于600字。
四、提交說明
1、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郵寄紙質稿件請統(tǒng)一用A4紙、二號黑體字打印。
2、投稿人提交作品時需詳細注明姓名、單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等(要求注明在設計文稿上);
3、每位投稿者可同時提交多件應征作品,其作品應為作者新創(chuàng)作、未發(fā)表、具有知識產權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主辦單位:老司城開發(fā)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州永順縣政務中心13樓1307
郵 箱:lsc818@vip.163.com
電 話:15274379110 (田女士) 13974313167(彭先生)
郵 編:416700
六、評選方式
1、由活動主辦方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2、評選結果由老司城開發(fā)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公布;
3、最終評選6件作品。
七、獎勵辦法
1、對最終采用的老司城形象宣傳語分設三個獎項:
一等獎:1名 10000元/個
二等獎:2名 5000元/個
三等獎:3名 2000元/個
2、如果入圍作品內容相同,按投稿時間先后獎勵第一“投稿者”。
八、特別聲明
1、根據(jù)《著作權法》規(guī)定,凡入圍、獲獎應征作品,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活動主辦方所有;
2、凡應征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權(獲獎后歸主辦方),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等行為,因作品侵權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活動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活動主辦方有權根據(jù)需要對獲獎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活動主辦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圍、獲獎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主張分享其入圍、獲獎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所投稿件恕不退還,請投稿人自留底稿;
5、凡投稿人投稿均被視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條款;
6、最終獲獎結果將于5月25日在老司城旅游資訊網上公布;
7、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
老司城形象logo標志有獎征集活動
一、征集內容
老司城形象logo標志
二、征集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以電子郵件發(fā)出時間)。
三、征集要求
1、旅游形象logo要求充分彰顯老司城特色及文化內涵,主題鮮明,標志主題鮮明,必須容易識別、易記憶,具有較強的宣傳推介效果。
2、作者需對所提交作品作出詳實的闡釋,說明其具體含義或寓意(嚴禁抄襲),說明材料不少于600字。
四、提交說明
1、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郵寄紙質稿件須統(tǒng)一用標準彩色打印。
2、投稿人提交作品時需詳細注明姓名、單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等(要求注明在設計文稿上);
3、每位投稿者可同時提交多件應征作品,其作品應為作者新創(chuàng)作、未發(fā)表、具有知識產權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主辦單位:老司城開發(fā)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州永順縣政務中心13樓1307
郵 箱:lsc818@vip.163.com
電 話:15274379110 (田女士) 13974313167(彭先生)
郵 編:416700
六、評選方式
1、由活動主辦方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2、評選結果由老司城開發(fā)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公布;
3、最終評選3件作品。
七、獎勵辦法
1、對最終采用的老司城形象logo標志分別獎勵前三名:
一等獎:1名 10000元
二等獎:1名 5000元
三等獎:1名 3000元
2、如果入圍logo標志相同,按投稿時間先后獎勵第一“投稿者”。
八、特別聲明
1、根據(jù)《著作權法》規(guī)定,凡入圍、獲獎應征作品,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活動主辦方所有;
2、凡應征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權(獲獎后歸主辦方),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等行為,因作品侵權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活動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活動主辦方有權根據(jù)需要對獲獎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活動主辦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圍、獲獎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主張分享其入圍、獲獎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所投稿件恕不退還,請投稿人自留底稿;
5、凡投稿人投稿均被視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條款;
6、最終獲獎結果將于5月25日在老司城旅游資訊網上公布;
7、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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