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內容
新鄭市旅游logo
二、征集時間及范圍
活動征集時間:2016年9月1日-10月7日
結果展示時間:2016年11月1日-11月10日
活動征集范圍:全國范圍內集體和個人均可參賽投稿
三、征集要求
1、旅游logo需融匯新鄭旅游特色,主題鮮明、構思新穎、辨識度高、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適用于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2、旅游logo盡可能體現(xiàn)新鄭旅游的中英文名稱。電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需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3、旅游logo應是投稿者原創(chuàng)且未在它處公開發(fā)表過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襲,一旦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由作者本人獨立承擔一切后果并取消資格;
4、作品應附上對該作品的文字說明(500字以內)。
四、評選及獎勵辦法
1、評選辦法:網(wǎng)絡投票和專家評審相結合。所有征集的旅游logo在新鄭市旅游和文物局官方微信訂閱號“悅讀新鄭”上進行網(wǎng)絡投票,同時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評審,由專家從入圍作品中選出一二三等獎,不重復頒獎。評選結果在媒體上進行公布。
2、獎勵辦法: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5000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2000元。(合計30000元整)
五、投稿方式
投稿郵箱:lycjk0142@foxmail.com,投稿時需注明創(chuàng)作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371-69902221
六、特別聲明
1、投稿作品須為未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品,嚴禁剽竊他人作品。所有參加活動的稿件,創(chuàng)作人自留底稿,稿件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為準;
2、所有應征作品請按征集內容及要求提供,資料提供不全者不列入評選范圍;
3、獲獎者獎金個人所得稅需自理;
4、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5、本活動的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上述聲明內容。
新鄭市旅游和文物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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