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征集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17-02-14

    為提升運動會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把其辦成精彩、經(jīng)典、精品盛會,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決定向社會公開征集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具體規(guī)程如下:

    主辦單位:株洲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株洲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協(xié)辦單位:韻動株洲

    一、應征作品設計要求

    ㈠  會徽設計須主題突出,具有鮮明的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的象征,突出株洲特色;

    ㈡  要包含最基本的元素(“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2017”、“株洲”等要素);

    ㈢  要創(chuàng)意新穎,具有獨特的藝術構圖表現(xiàn)手法,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藝術感染力;

    ㈣  色彩要簡明大方,用彩色圖形設計(原則上不超過4色),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顯示。

    二、應征作品提交要求

    ㈠  應征者從韻動株洲網(wǎng)下載《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應征作品著作權使用承諾書》,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㈡  應征作品必須是應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獨立創(chuàng)作完成的原創(chuàng)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或展出。如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征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㈢  作品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體名義提交。所提交的作品須注明作者姓名、單位、通訊地址及郵編、電話、電子郵箱,并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

    ㈣  每件應征作品須提交紙質和電子文件各一份,應打印在A4規(guī)格(210×297mm)的紙上,無需裝裱,但在提交時不可折疊,同承諾書一并寄出。電子文件一件(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儲格式為JPEG。光盤投送者需在光盤表面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等聯(lián)系方式。

    三、征集時間 

    2017年 2 月 12 日—2017年4  月  28日

    四、評選方式 

    本次會徽征集評選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 

    ㈠  對所有應征作品在韻動株洲網(wǎng)進行投票評選公示,投票評選出入圍獎10名,投票周期7天。

    ㈡  邀請專家和知名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投票評選出的10名入圍獎進行專業(yè)評選,選出本屆運動會會徽最終采納獎,評選周期7天。

    ㈢  對獲獎作品進行公示,公示發(fā)布媒體為株洲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網(wǎng)站、株洲日報、株洲晚報、韻動株洲、株洲新聞網(wǎng)、株洲發(fā)布等,公示期5天!

    ㈣  最終結果在韻動株洲網(wǎng)及時公布,獲獎作品由韻動株洲安排的工作人員通知獲獎者,由籌委會對會徽進行相關的注冊保護。

    五、獎勵方式 

    ㈠  會徽作品采納獎1名,獎金5000元;入圍獎9名,每名獎金500元;

    ㈡  采納獎和入圍獎均予頒發(fā)榮譽證書;

    ㈢  采納獎作者將由株洲電視臺和韻動株洲對其進行獨家專訪,并邀請成為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開幕式嘉賓;

    ㈣  以上獎金含個人所得稅,由籌委會代扣代繳;

    六、郵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郵寄對象:韻動株洲
    地址:株洲市體育中心東北入口東123室
    郵編:412007
    聯(lián)系電話:0731-28632006 

    所有參賽作品及介質不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備份。所有應征作品外包裝上均請注明“會徽作品征集”字樣。

    七、應征作品權屬

    ㈠  應征者提交的作品,視為接受2017年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的委托創(chuàng)作作品,其著作權歸2017年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獨家所有!

    ㈡  籌委會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權。

    ㈢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2017年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所有。

    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

    2017年2月12日

    《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應征作品著作權使用承諾書》

    承諾人已充分知曉并自愿接受《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征集方案》(以下簡稱“《征集方案》”)的內(nèi)容和要求,謹向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承諾如下: 

    (一)承諾人保證其為參加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征集活動應征作品(以下簡稱“應征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對應征作品擁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權。 

    (二)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為原創(chuàng)作品,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三)承諾人保證其在全球范圍內(nèi)未曾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fā)。自應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前,承諾人不會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fā)。

    (四)承諾人確認,除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書面許可的情形外,無論何時何地,承諾人不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宣傳和轉讓其應征作品或宣傳其應征行為。 

    (五)承諾人確認,應征作品一旦成為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會徽獲獎作品,該作品的一切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所有。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承諾人除根據(jù)《征集方案》獲相應獎勵外,放棄任何權利主張。 

    (六)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因承諾人的應征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因承諾人的其他過錯而使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遭受任何名譽或經(jīng)濟上的損失,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均有權要求承諾人采取足夠而適當?shù)拇胧,以保證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免受上述損失。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同時保留向承諾人追究和索賠的權利。 

    (七)承諾人保證其承諾真實可靠,并履行本承諾。如有違反而導致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損害的,承諾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株洲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同時保留取消承諾人應征資格的權利。 

    (八)本承諾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承諾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承諾人的監(jiān)護人在簽名欄附簽,并注明是監(jiān)護人。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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