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林州城市形象,反映城市文化內涵,打造城市品牌,增強市民歸屬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林州市知名度和美譽度,現面向全國公開征集林州市城市形象標識(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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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從啟事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作品寄送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或當地郵戳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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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標識能充分體現林州地域特色和豐富歷史文化內涵,主題突出、特色鮮明、設計新穎、通俗易懂,具有獨創(chuàng)性和感染力,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社會主流價值觀。
2.采用彩色圖形設計,具有一定的構成規(guī)則,構圖創(chuàng)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給人以深刻印象。
3.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運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于各類媒介和海內外廣泛傳播。
4.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應征者需同時提供可供輸出的電子文件。
5.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創(chuàng)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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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1.網絡征集,活動官方郵箱:lzswwxb@126.com
2.信件郵寄,地址:林州市委宣傳部(林州市紅旗渠大道黨政綜合樓1206室)
3.作者須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調用。
4.作者請同時提交《報名表》,注明機構名稱或真實姓名、主創(chuàng)者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信息。投稿時注明“標識”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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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評選
中共林州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評審,成立評審委員會。對征集作品進行收集、整理、評選、審定后,最終確定獎勵等次。
一等獎:
形象標識(logo)1名,獎金5000元,并頒發(fā)證書。
二等獎:
形象標識(logo)2名,獎金各3000元,并頒發(fā)證書。
三等獎:
形象標識(logo)3名,獎金各1000元,并頒發(fā)證書。
優(yōu)秀獎:
形象標識(logo)5名,獎金各500元,并頒發(fā)證書。
獲獎作品將在相關媒體予以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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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聲明
1.應征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若有侵權等違法行為,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2.應征作品一經入選,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及修改、使用權。
3.如收到作品中出現內容相同或相似,將按收到作品的時間先后順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中共林州市委宣傳部所有。
中共林州市委宣傳部
中共林州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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