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青白江區(qū)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現(xiàn)青白江區(qū)文化內涵,增強市民歸屬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城市識別度、認知度和美譽度,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委宣傳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青白江區(qū)城市形象標識(logo)。
一、征集時間
從方案發(fā)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8日止(作品寄送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二、征集范圍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能充分體現(xiàn)青白江區(qū)地域特色和豐富歷史文化內涵,濃縮展現(xiàn)青白江區(qū)泛歐泛亞開放型港口城市和“陸海聯(lián)運樞紐、國際化青白江”的城市名片,對某些青白江區(qū)特色元素(例如:成都國際鐵路港、中歐班列、鳳凰湖等)有所呈現(xiàn),主題突出、特色鮮明、設計新穎、通俗易懂、標志性強,具有獨創(chuàng)性、藝術性與視覺感染力,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觀。
(二)作品采用彩色圖形設計,具有一定構成規(guī)則,構圖創(chuàng)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給人以深刻印象。
(三)作品需具明顯的標準圖形、標準字、標準色,要滿足便于加工制作,適合宣傳,符合印刷、懸掛、制作徽章等各種載體用途的需求,適合于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運用,適合于各類媒介和國內外廣泛傳播。
(四)設計稿應附有文字說明,包括不超過400字的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版面不得出現(xiàn)作者姓名或任何有關作者身份的圖標等。
(五)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等格式)。
(六)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原創(chuàng),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不得與其他城市形象標識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冊。
四、投稿方式
(一)參與者應填寫《青白江區(qū)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附件1),填寫完畢后,連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電子郵箱。
(二)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檔、電子稿件和圖片,以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標題請注明“青白江區(qū)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所有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投稿郵箱:qbjlogo@126.com
五、作品評選
征集作品將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為作品初評、網(wǎng)絡投票、專家評審三個階段進行評審。
(一)作品初評。對征集的作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初評遴選出10件城市形象標識作為入圍作品。
(二)網(wǎng)絡投票。在“成都青白江”官方新媒體平臺開通投票通道,評選出網(wǎng)民心中呼聲最高、口碑最佳的作品。
(三)專家評審。由評審委員會專家對入圍作品進行終評,確定獲獎名單。
六、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10000元,成為最終城市形象logo后再獎勵10000元。
二等獎2名:每人5000元。
三等獎3名:每人3000元。
七、有關事項說明
(一)應征作品須為本人原創(chuàng)的作品,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標創(chuàng)意,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抄襲等侵權行為,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應征作品一經(jīng)入選,作品的著作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和完全使用權,擁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權利,獲獎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轉讓第三人。
(三)如收到的作品中出現(xiàn)內容相同或相似的,將按收到作品的時間先后順序,取先征集作品。
(四)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五)以上所有獎金均為稅前金額,以人民幣計算。
(六)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附件1.青白江區(qū)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委宣傳部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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