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弘揚神木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展現城市魅力、反映地域特點和文化內涵、打造城市品牌,激發(fā)“我是神木人”的自豪感、歸屬感、榮譽感,提高神木知名度、美譽度、影響力,助推高質量發(fā)展,中共神木市委、神木市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現通知如下:
一、征集時間
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作品寄送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或當地郵戳日期為準)。
二、征集內容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
(二)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含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及標準組合)。
三、征集范圍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全市各鎮(zhèn)街、部門、單位、廣大市民均可以組織名義或個人參與征集活動,歡迎在外工作和生活的神木人和關心神木發(fā)展的外地朋友踴躍參與征集活動。
(二)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面向全國征集。凡關心支持神木發(fā)展、合法經營的廣告制作公司、文化傳播公司、設計公司、大中專院校及其他愛好設計制作的個人均可參加。
四、征集要求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征集要求:
1.充分汲取神木的歷史人文養(yǎng)分,體現神木的歷史積淀和傳承,準確反映神木悠久的歷史文脈、厚重的文化底蘊,做到內涵豐富、根植歷史。
2.緊扣時代特征,體現現實需求,充分體現神木的地域特色、產業(yè)優(yōu)勢、文化精髓、人文風貌,體現神木的發(fā)展優(yōu)勢、發(fā)展歷程,與城市的客觀環(huán)境相符合、與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協調、與城市的發(fā)展要求相適應,展示神木人特有的優(yōu)秀品德和良好的精神風貌。
3.具有鮮明的導向作用,要緊跟時代步伐,引領神木未來發(fā)展方向,必須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流價值取向和共同追求相吻合,激勵人們積極向上、奮發(fā)有為。
4.必須深入挖掘神木自然、歷史、文化、資源等因素,展現石峁古城遺址、楊家將、神木煤炭等獨特資源,彰顯紅色文化、黃土文化、黃河文化、長城文化、草原文化、工業(yè)文化內涵,密切聯系神木市民精神氣質,彰顯不可替代的個性和魅力。
5.得到絕大多數市民的認同與接受,能夠強化人們對神木的認同感、歸屬感、榮譽感,增強神木的親和力、凝聚力、感召力,引導市民團結奮進、引領城市不斷發(fā)展,引導外界全面準確地感知神木、感受神奇。
6.表意準確、文字精煉、言辭大氣、韻味傳神、響亮有力,易懂易記、便于傳播、便于普及,字數為偶數,控制在8-12字以內,最多不超過16字。
7.對所提煉“神木精神表述詞”的涵義要附有300字以內的注釋和好創(chuàng)意說明,表述方式要簡練新穎。
(二)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征集要求:
1.既充分體現神木市地域特色和豐富歷史文化內涵,又展示新時代神木精神、凸顯神木城市個性,實現思想性、藝術性、欣賞性、時代性、傳播性的統一。
2.設計構思新穎、好創(chuàng)意鮮活,采用彩色圖文設計,圖案簡潔、寓意貼切、易于識別、色彩明快,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體現時代感與藝術性。
3.主旨鮮明、高雅莊重、形式簡潔,能得到普遍認可,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認識、理解、認同。標志應當具備較強的應用性,可在各種場合、標牌和載體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質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視覺傳播效果。
4.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作品由創(chuàng)意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設計圖稿,設計好創(chuàng)意理念詳細說明(好創(chuàng)意基礎、設計思路、名字含義和象征意義),標識圖形,中英文標準字體,標識和標準字的組合,標準比例和標準色等內容組成;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兩款標志設計圖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及模擬各種場合應用的效果圖,并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好創(chuàng)意說明。標志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五、作品報送
(一)所有作品均需提供電子版本、紙質文本兩種格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郵寄方式投稿,電子投稿郵件主旨請注明“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征集”或“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征集”,并提交《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征集申報表》《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征集申報表》。
(二)作者可以同時參與“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和“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兩件作品的征集,也可以參與其中之一,由作者自由選擇。
(三)電子投稿郵箱:923196297@qq.com;郵寄地址:陜西省神木市府陽路1號市委大樓713室,郵編:719399。
(四)聯系人:任贊偉,咨詢電話:0912-8359938,13720683608。
六、作品評選及獎項設置
成立由市級領導、專家學者、有關部門、各界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初評遴選、公眾評選、研討審議、審定確立、對外公布等步驟對征集作品進行評選。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獎項設置:取評選出來的前6名作品作為入選作品,各獎勵10000元人民幣;另設入圍獎30名,各獎勵2000元人民幣。
(二)“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獎項設置:一等獎:1名,獎勵100000元人民幣,并頒發(fā)證書;二等獎:2名,各獎勵20000元人民幣,并頒發(fā)證書;三等獎:3名,各獎勵10000元人民幣,并頒發(fā)證書;另設入圍獎30名,各獎勵3000元人民幣。
七、特別聲明
(一)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避免與已經注冊并已經使用的現有標識在名字和形式上相雷同或相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fā)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作者承擔。
(三)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chuàng)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入圍作品在作者領取獎金后,其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包括對其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和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并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發(fā)表,有權要求應征者將被采用的作品進行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入圍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四)如有內容相同或相似的“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以收到時間為準,取先投稿者作品。對同時獲入選、入圍的同一作品只發(fā)一次獎金,獎金以最高獎項獎金為準,所有償金均為稅前金額。
(五)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不退還。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郵寄中失竊,或其它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責任。
(六)參賽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
附件:1.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詞征集申報表
2.神木城市形象標識(標志)征集申報表
中共神木市委宣傳部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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