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 通遼征集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LOGO及廣告詞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設計在線 作者:dayue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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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通遼市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建設工作,打造通遼享譽全國的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增強通遼優(yōu)質產品的宣傳推廣度、社會認知度及品牌知名度,不斷提升通遼城市的美譽度和影響力,助推通遼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決定面向社會征集通遼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

二、征集要求

  1、以“生態(tài)優(yōu)先 綠色發(fā)展”理念作為品牌創(chuàng)作價值導向。

  2、獨具通遼特色、符合通遼地理特征、自然資源特色與文化內涵。

  3、聚焦農牧業(yè)生態(tài)系統(tǒng),體現通遼農產品品牌內涵和形象。

  4、可較好地運用于各類產品,以及各種包裝、平面廣告和視頻廣告中,較好地代表通遼區(qū)域形象標識。

  5、品牌名字在命名時不僅限于農牧業(yè)品牌性質,可考慮品牌未來應用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同時融合自然人文等資源稟賦,擴大邊際效應,多維度進行價值挖掘與提煉。

  6、品牌圖案logo設計時需既能傳遞通遼具有培育優(yōu)質物產的良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又能展現通遼底蘊深厚的地域文化精髓與蓬勃向上的城市精神。

  7、品牌名字要求主旨清晰、立意深刻、文字凝練、精煉簡潔,易識別、易記憶上口為宜;品牌圖案logo要求具有較高的獨創(chuàng)性,造型美觀、構思巧妙,特征鮮明,色彩運用協(xié)調醒目,圖形視覺沖擊力足夠強,能夠引發(fā)共鳴,易于傳播;廣告詞內容要求文字精煉、簡明易記、寓意深刻、辨識度高,無不良含義和負面影響,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主流價值觀,同時提供方案闡述創(chuàng)作思路、理念及具體寓意。

  8、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需提供好創(chuàng)意說明。若作品字體設計應用了立體、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9、作品需保證完整性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完全原創(chuàng),無剽竊行為,無在先使用行為,可供征集方登記注冊使用。

三、征集時間

自征集通知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

四、征集對象

不限

五、參與方式

  1、應征者通過本通知下載《通遼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作品征集報名表》(附件1)、《通遼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作品征集應征承諾書》(附件2),并填寫相關信息。

  2、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

  3、應征者在活動截止日期前,以郵寄、電子稿或面交等方式,將應征作品交至通遼市委宣傳部文化改革發(fā)展科。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行政中心1543室郵政編碼:028000 聯(lián)系人:包寶龍聯(lián)系電話:0475-8835163 18604750124 電子郵箱:tlsxcbggb@163.com,并請注明設計者姓名或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

  4、以郵寄或面交的方式交付稿件的,收到時間以通遼市委宣傳部文化改革發(fā)展科工作人員簽收時間為準;以電子郵件方式交付稿件的,以稿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tlsxcbggb@163.com電子郵箱時間為準。

六、獎項設置

本次征集活動將邀請行業(yè)專家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評審。設采用獎1個,參加征集的作品要堅持完整性。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三個要素全部具備獎勵30000元,圖案logo單項被選中獎勵10000元,品牌名字單項被選中獎勵5000元,廣告詞單項被選中獎勵5000元。采用獎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注冊成功為獎勵依據。(注:獎項獎金為稅前金額。)

七、征集須知

  1、作品遞交須在截止日期前(2022年7月10日),截止日后遞交的作品,一律無效。

  2、設計者需要對作品的內涵及外延進行簡要解釋。

  3、參賽作品必須為設計者原創(chuàng)作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專利、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如有侵權行為,取消參與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本人(單位)承擔。

  4、設計最終確定為使用標識后,其全部權有(包括知識權、使用權、發(fā)布權、處分權)歸征集方所有。

  5、征集方對作品參加應征不支付任何費用;作品設計、遞交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應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

  6、被采用作品的著作權、商標注冊權、所有權、完全使用權、版權、發(fā)表權、修改復制權以及商業(yè)開發(fā)權等權屬均屬征集方所有,且上述權利屬征集方獨家擁有。征集方除支付一次性獎金外,在擁有使用過程中,不再另支付稿酬等任何費用。應征者不得自己使用,也不得授權他人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一經發(fā)現,應征者、使用者將負法律責任。

  7、遞交作品即視為同意本通知條款。評選結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訴。

  8、通遼市委宣傳部享有本次征集評選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中共通遼市委宣傳部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1、通遼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圖案logo及廣告詞.docx

2、通遼農產品區(qū)域公用品牌名字 圖案logo及廣告詞作品征集應征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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